福 建 省 高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专科)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20203
主考学校:福建师范大学
—、指导思想:
自学考试是以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专科),在总体上与一般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是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满足社会对具有较高职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会计专业人才而设置的。其目的是以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形式培养社会所需的会计专门人才。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和企业会计工作的特点,在专业课程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调查与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培养能在各类企业从事手工会计与电算会计等方面工作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学习和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突出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掌握出纳、成本、报税等相应会计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应用能力,并具有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为专科学历层次。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 15 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2学分,通过各门专业课程实践环节考试(或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企业会计方向)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20203
说明:
1、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含实践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凡取得国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179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
3、凡取得国家财政部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者可免考(1787)初级会计电算化课程;
4、序号带“*”的课程为全国统考课程。
五、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通过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和学习,使自学应考者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实践操作能力、较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考课程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考生通过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后,经过适当的考核形式来保证实践课程得到落实。
主考学校要在省考委的指导下编写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大纲并组织实施实践课程考核,考生必须于理论部分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各门课程实践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一)、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生(不受年龄、性别、籍贯、职业、婚否的限制,凡能坚持参加学习者均可报 名)专科不受学历限制,本科要求具有专科毕业以上者。
(二)、教学形式:业余时间上课(晚上及双休日)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即日起报名,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照片二张到以下地点填表报名,缴费注册。
(四)、收费标准:会计专科学费:3600元/年
(五)、开学时间:常年招生、分期开学(每年四期)
咨询电话:6283180 QQ:574357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