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
育婴教育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需求应运而生的新兴职业,是针对0——3随婴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和规律,了解和婴儿生活照料、护理及教育方面的相关知识,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其饮食、睡眠、动作技能、治理开发、社会行为和人格发展进行训练等和全方位知道和咨询等一系列服务的人员。
培训对象
1.在幼儿园、亲子所、托儿所、各地妇联、计生委、妇幼保健院、育婴家政等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儿、老年人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2.学前、幼教、护理、护士等专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
3.对婴儿教育培训感兴趣的父母、准父母、准爷爷奶奶,及志愿从事养老护理行业的各级人士。
社会需求
据调查:有90以上的0——3岁的婴幼儿在家中由父母、祖父母和保姆照料,在科学喂养婴儿观念的知识和技能方面,都需要科学的指导。初为人父人母的父母,希望得到成熟的、科学的、系统化的指导。调查显示:从大学、中学、小学生的心理现状了解到,许多心理障碍、学习障碍等,大多数造成的原因与婴幼儿期教育引导有很大关系。0——3岁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人的智力发展、性格培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每年新出生人口2000万左右,面对这一社会现状和育婴人才职业技能培养的社会需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2月正式颁布了《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并制定相关科学育婴的理念和知识体系以及训练方法等,全面推出国家育婴师(员)职业就业准入制度。
目前全国各地出现了很多早期教育机构,从事婴幼儿照料和教育的人员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广大父母越来越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也迅猛发展,聘请育婴师(员)进行早期的科学喂养,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职业领域。
培训内容
根据《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1)国内外早期教育理念和发展趋势
(2)育婴员(师)职业道德与规范
(3)婴儿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特点
(4)婴儿生活照料(包括饮食、饮水、睡眠、耳边、三浴、卫生)
(5)婴儿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包括生长监测、预防接种、常见病护理、预防铅中毒、以外伤害的预防与处理)
(6) 教育(包括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能力、认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情绪行为能力、婴儿发展评价、个别化教学)
(7)育婴师资格培训的教学方法和要点等
注: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师资介绍
郭秋媛教授:国家育婴师职业培训专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编写委员会,著名儿童心理学专家;著名营养学专家,兰州军区323医院首席健康营养讲师。
张英教授:国家育婴师职业培训专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编写委员;西安交大医学院教授。
陈景平教授:陕西育婴师职业培训首席教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编写委员;陕西食品第一人,亲自创办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营养食品系,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系。
史亚敏教授: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心理学会心里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理事,西安卫校临床营养学教研室主任中国儿童中心研究员,儿童心理教育专家。
同时将聘请其他在医护、营养、教育心理、儿科专家等领域的一线资深专家亲临授课。
组织形式
主办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机构:陕西省营养健康培训中心(陕西省人民政府新城大院内)
课时安排:课程培训——120学时 实习——60学时
证书核发
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核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审核通过人数向各地统一配发职业资格证书;省级鉴定中心按全国统一鉴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并颁发合格人员证书,本证既可作为从事育婴师培训教学师资的资格证明,也可以作为育婴师的上岗从业的资格证明,可从事亲子教育、早教咨询、早教指导、家庭入户指导、家庭育婴等工作。是从业者上岗晋级求职应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出国公证有效。
招生咨询电话:029-87293606 15829096987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新城大院内